第160章 江戶條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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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夷洲,千葉城。

當天傍晚,何承渠下達了禁止屠殺平民和姦淫擄掠的命令,但是一部分高麗將士白天屠城時將一部分東夷婦女集中關押起來,到夜裡後,纔開始對這些東夷婦女進行姦淫。

劉存仁作為高麗第一軍的總兵,知道訊息後立刻將這些高麗將士全部抓捕起來,待天明後,當著幾千倖存東夷人的麵,宣讀了對這些高麗將士的處罰,將這些違反軍紀的高麗將士全部斬首示眾,以儆效尤。

通過斬首這些違反軍紀的高麗將士,不僅將千葉屠城的黑鍋安到了高麗第一軍的頭上,而且安慰了倖存的東夷人,又敲打了高麗第一軍,可謂是一舉多得。

然後就是對千葉城的清理工作,這些苦活、累活由高麗第一軍第一鎮的一萬多將士完成。

很快高麗第一軍在千葉城屠城、姦淫擄掠,殺害平民三十萬人的事就在東夷傳播開來,不久又有人扒出了高麗第一軍在江戶城江戶川區屠殺平民,放火的事。

這也造成了以後高麗和東夷兩地區的人仇恨逐漸加深,要不是由大龍朝鎮著,雙方非打起來不可。

東夷人因為與高麗人是世仇,東夷入侵高麗兩次,特彆是東夷軍隊曾屠殺高麗百萬百姓,兩家結下了不可調和的矛盾,高麗士兵確實也在東夷多次拿平民泄憤,最後屠殺東夷平民的屎盆子全部扣在了高麗第一軍的頭上也是實至名歸。

鬆平幕府害怕大龍朝還冇有解恨,繼續對其他城市發動進攻,於是立刻派出自己的親信酒井忠世去麵見何承渠,要求雙方進行和談,希望大龍朝約束士兵,特彆是約束高麗第一軍,在和談期間雙方停止攻擊,鬆平幕府會約束東夷的僧兵、武士,禁止他們攻擊大龍朝的軍隊、戰船。

於是在六月二十五日,東夷天皇的代表井邊直澄、鬆平幕府的代表酒井忠世,大龍朝代表第十八軍總兵何承渠和北海艦隊總兵陳祁瑜在千葉城展開了初步談判。

何承渠提出了東夷天皇向東夷全體平民宣佈東夷是大龍朝的附屬國,天皇必須得到大龍朝皇帝陛下的同意和冊封;鬆平幕府賠償大龍朝軍費五千萬兩白銀;割讓千葉城為大龍朝的駐軍地,大龍朝將在千葉城長期駐守陸軍和海軍,軍費由鬆平幕府承擔的條件。

現在的東夷政仁天皇就是鬆平幕府的傀儡,作為天皇冇有一點權利,隻是控製著京都城這一小片區域,周邊被密密麻麻的大名包圍,而鬆平幕府是整個東夷勢力最大的幕府,也是得到天皇冊封的幕府將軍,所有東夷的大名名義上都受到鬆平秀忠的管轄。

作為天皇的談判代表井邊直澄的發言權很小,但是涉及到天皇利益和權益的事,他必須據理力爭,天皇須得到大龍朝皇帝陛下的同意和冊封,這件事以前東夷天皇確實需要神州大陸中原皇帝的冊封。但是發生了一件事情後,東夷天皇就不再接受中原皇帝的冊封。

在東夷將軍足利義滿完成了東夷洲南北統一之後,他覺得稱王有了名正言順的藉口,於是他派遣使者前往大龍朝,上表說自己統一了東夷,望中原皇帝陛下冊封自己為東夷國王,願世代為藩國。

剛即位的太宗龍梵天當時不知道東夷洲的實際情況,再加上既然足利義滿統一了東夷,那麼按照中原王朝的發展,他就應該是東夷的國王,於是就順水推舟,冊封足利義滿為“東夷國王”,並賜給他金印為憑證。

足利義滿在向龍朝回書感謝中,使用的也是“東夷國王,臣源義滿”的稱謂,正式承認龍王朝是他們的宗主國,形成和龍王朝的宗藩關係,並以此為基礎,大力發展朝貢貿易。而足利義滿,也由此以東夷國王的身份開始執政。

此時東夷幕府的將軍們,看到足利義滿得到中原王朝的冊封,都懷著取代天皇的野心,其實也是為了虛榮心。但是天皇被整個東夷認為是神的子孫,也就是住在人間的神,雖然冇實權,但無可取代。

所以將軍們接受龍朝的冊封,包括“東夷國王”的封號,但是也隻限於將軍自己威風,民間百姓並不承認他們的地位,雖然東夷人那時聽將軍的話,但是在平民思想觀念裡,天皇世世代代要傳承下去,就是天皇一脈要“萬世一係”。

後來小鬆天皇覺得既然大龍朝冊封了足利義滿為國王,於是憤怒的說道:“被中原王朝冊封意味著臣服和附屬,自己自稱天皇,是天照大神的子孫,也是受命於天的,是跟中原的皇帝平等的,從今以後天皇拒絕中原皇帝的冊封。”

今日,何承渠再次提出天皇需要大龍朝皇帝陛下的同意和冊封,井邊直澄也提出了大龍朝冊封的天皇必須是天皇一脈,保證“萬世一係”,他才能與天皇彙報,可能征得天皇的同意,要不就冇得談,至於附屬國的問題他就可以做主同意。

大龍朝想要的隻是東夷人的臣服,哪怕是名義上的臣服,誰當天皇都無所謂,不聽話的以後可以換掉,扶持一個聽話的就行。何承渠和陳祁瑜商量後,同意了井邊直澄的提議。

鬆平幕府酒井忠世雖然對大龍朝深有好感,但是他對賠償大龍朝軍費五千萬兩白銀還是覺得太多,希望在賠償白銀數量上能夠減少一部分,關於割讓千葉城為大龍朝的駐軍地,大龍朝將在千葉城長期駐守陸軍和海軍的事情,需要上報鬆平秀忠做主。

酒井忠世在見識過龍朝軍隊的火槍、火炮後,希望大龍朝能夠出售武器給鬆平幕府,由大龍朝幫助鬆平幕府訓練一支新式陸軍。

六月三十日,東夷天皇政仁的專屬代表井邊直澄、鬆平幕府將軍鬆平秀忠、大龍朝第十八軍總兵何承渠在江戶“山之手”區簽訂了條約,又稱《江戶條約》。

《江戶條約》規定:

第一,東夷是大龍朝的附屬國,大龍朝有權在東夷經商,開設銀行,征召士兵、勞工,征召費用由龍朝支付;

第二,東夷天皇必須得到大龍朝皇帝陛下的冊封,龍朝保證天皇一脈“萬世一係”;

第三,東夷國土控製在本州島、四國島、九州島三島及周邊小島,不得外擴;

第四,鬆平幕府賠償大龍朝本次軍費兩千萬兩白銀;

第五,將千葉城作為大龍朝的駐軍地,大龍朝有權在千葉城長期駐守軍隊,人數原則上不超過五萬人。

第六,大龍朝全麵接收千葉城的稅收,用來支付大龍朝在東夷的駐軍費用。

第七,龍朝軍隊在千葉城為鬆平幕府訓練一支新式陸軍,總兵力四萬人,包括陸軍,炮兵,裝備、軍費等費用由鬆平幕府承擔,大龍朝和鬆平幕府共同擁有軍隊的指揮權和控製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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